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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本科补贴怎么领(淄博本科生就业补贴政策)

2023年山东人才补贴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山东人才补贴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山东人才补贴新政策相关内容。

山东淄博本科补贴怎么领(淄博本科生就业补贴政策)山东淄博本科补贴怎么领(淄博本科生就业补贴政策)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高新区人社中心、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科工局、财政金融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工科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地方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四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人才集聚,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发放范围

我市新材料产业、智能装备产业、新医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下简称“四强”产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2021年1月17日(含,下同)后招用的青年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一)新引进、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新引进、新培养毕业5年以内的硕士研究生,新引进的毕业5年以内的学士本科生,以上要求学历学位须同时具备;(二)所学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新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为B+及以上;(三)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保险。(四)须在“四强”产业关键领域工作(“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用人单位名单由市工信局提供)。

第二条 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符合条件的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发放时间累计计算,长不超过60个月。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实行“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按照《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有关规定,市工信局提供用人单位名单,于每月8日前反馈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该名单内用人单位招用的青年人才就业登记、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信息进行比对后,将青年人才信息于10日前发市,市2个工作日内对青年人才学科信息予以核准并反馈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并短信通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于20日左右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青年人才保障卡。

(二)个人也可自行申请。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保障网、“温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名单参照《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市属国有企业名单)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工商注册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公示、资金发放流程同上。

第四条 资金结算

每年12月15日前,市人社局汇总本年度发放人数和额补助金额,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办理资金结算手续。资金承担比例仍按照《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7号)执行。

第五条 政策衔接

(一)原享受“人才金政”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符合本细则第一条“发放范围”的,自认定次月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与“人才金政37条”生活补贴合并发放。

(二)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我市用人单位间人事关系变动的,须依据变动后所在单位是否为“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确认补贴标准。

(三)青年人才所在单位新增或调出“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的,自新增或调出次月起,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本细则或《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7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同一青年人才享受本细则生活补贴和“人才金政37条”生活补贴时间累计计算,长不超过60个月。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7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如遇《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和有关法律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淄博本科生1000元补贴政策

淄博本科生1000元补贴政策如下:

一、发放范围

自2019年11月21日(含下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下发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就职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

含、省属驻淄企业以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另行规定,下同、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保险。

二、发放标准

1、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2、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3、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4、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5、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淄博市人才补贴怎么领取

淄博人才补贴申请方法:

无形认证。

执行方式:市、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每月10日(法定节假日顺延)调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

发放方式:10个工作日内审核后直接发放,并在初次发放时通过消息提醒方式告知毕业生本人。

2.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

网上办理:

(1)点击进入申请入口

(2)登录:点击个人登录(输入对应的账号、密码根据右侧填写对应的验证码)

(3)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生活补贴:

(4)进入生活补贴申请管理;

(5)填写个人信息;

(6)上传材料后就完成申请啦~

现场办理:

(1)申请人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协助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生活补贴申报。

淄博市人才补贴政策为:

1.博士生每人每月4000元;

2.硕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

3.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4.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法律依据:

《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放标准

(一)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二)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三)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四)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等。

(五)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来淄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补贴?

自2019年11月21日以后,高校毕业生来淄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次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保险,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生活补贴

博士生: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硕士生: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引进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学士本科生: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大专生:对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高职和中职毕业生: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5年内初次到我市企业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购房补助

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生活补贴条件,在淄工作满1年以上,购置住宅性质商品房的,本科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硕士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博士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亲情奖励

对毕业5年内初次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以上学历的淄博学籍毕业生或入职时父母有一方为淄博市户籍的毕业生,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保险的,工作或创业满1年,给予毕业生家庭1万元奖励资金。

在淄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保险补贴

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给予长不超过1年的保险补贴。

2)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的,按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2年。

创业在淄博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高校毕业生,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市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且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保险、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按照小微企业每年每户5000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2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为2年。

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

鼓励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40周岁以下留学归国青年来淄留淄市创业。大学生在本市内注册企业,入驻区县级以上创业平台或经区县双创办认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选择不超过2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创业训练营活动

2019—2020年,每年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以一对一咨询、理论培训、观摩实训和对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训练营活动。

创业典型人物奖励

对“淄博市创业大赛”获奖选手,根据获奖等次由高到低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

提供山东户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登记就业、升学、出国、应征入伍以及未就业毕业生服务需求信息。包含省内院校非师范毕业生、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和省外院校毕业生。

实名登记毕业生范围为毕业派遣时待就业毕业生。派遣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未就业情况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板块,按要求填写当前就业状态、服务需求,完成登记后由户籍地人社部门提供跟踪服务。

淄博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淄博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1.淄博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2.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

3.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毕业生。

4. 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

5. 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业工作。

淄博市人才补贴政策为:

1.博士生每人每月4000元;

2.硕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

3.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4.毕业五年内新到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补贴发放流程:

政策找人。市人社局在接到公布文件后,通过“无形认证”方式确定补贴人员和补贴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专业技术人才社保卡金融账户。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保障网“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向市、区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市或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请。公示、资金拨付流程同上。

市、区县人社局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缴纳保险等情况(无法查询的,须由申请人提供)。企业自主评审的单位还需提供人社部授权文件(含评审年度)、企业公布文件、职称证书和工资等生活待遇发放的证明。

法律依据:

《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发放标准

01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02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03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04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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